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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薇的手被陆司霆拉着,有些心不在焉的想。
如果不想买自行车的话,其实可以不用在邮局上班。
现在她的手里有陆司霆给的一千八百八十八,还有父母给的一百八十八,虽然之前的工资每个月都会上交给沈娟一部分当家用,但是白薇还是攒了一百块。
原主白薇是个爱美的姑娘,每个月给沈娟二十元当家用,自己每个月买点衣服首饰之类的,所以省下来的能存起来的也不算很多。
这样加起来,就是两千多块钱。
这个年代的两千多块钱,已经是一笔巨款了。
这么多年放在手里,也不能坐等升值,反而还会贬值,还不如拿出去做生意。
如果跟之前一样,还是每天去邮局上班,只靠打工赚钱,想要发家致富太难了。
想要赚大钱,还是得自己当老板才行。
可是,现在这个年代,做什么生意才好呢。
下海经商?
不行,她一个刚结婚的女人,恐怕没法离开这里,而且这个年代敢下海的人,都是非常有魄力,有手腕的人,那放在后世,都是大名鼎鼎的企业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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