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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钟后,傅霄穿着件白色T恤从麦当劳的卫生间里走出来,抬眼看到正坐在窗边的高脚椅上低头刷手机的弟弟,少年身形单薄,侧影更是无可挑剔,一条腿微曲,因为腿长太过优秀,没曲的那一只腿直接踩实了地面。
但傅霄没过去,而是转身去了点餐台。
邹晚正百无聊赖地刷着旅游论坛,琢磨单人旅行的第一站先去哪好。忽地,他感觉到身旁投下来一片影子,扭头一看,是那位天先生穿着他的碇真嗣联名T恤回来了。
傅霄根本不知道T恤上那个俊秀的青色头发少年是谁,这涉及了他的知识盲区。但无关紧要,总比穿一件老头衫去见客户强。关键对方是女客户,老头衫领子太低,多少不太尊重。
傅霄一手拎着老头衫,另一手捏着一只甜筒,伸手把老头衫递给弟弟:“顺便帮我收一下?我还你衣服的时候再拿回来。”
不拿回来也成。
邹晚接过老头衫,脸色始终铁板一块。转身蹲下,拉开行李箱,把老头衫塞了进去。
两个人走出麦当劳,傅霄又把甜筒递给弟弟:“帮我拿一下?我套个外套。”
邹晚默声接过甜筒。接着眼见傅霄在自己面前拎起衣服的两肩,在空中一挥,穿到身上。松垮的外套罩上衣架一般的上身,傅霄骨子里的浪劲儿一下被衬了出来,内里的T恤乖萌中二,强烈的反差却被身前这个男人的气质拿捏得毫无违和感。
傅霄穿好衣服便往前走,邹晚追着把甜筒递给他。傅霄却扭头冲弟弟一笑:“这是给你的。不白穿你衣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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